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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公安深化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
来源: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:2021-10-21 14:30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、公安部关于“跨省通办”部署要求,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“放管服”改革、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,从今年10月8日起,京津冀三地公安机关联合对居民群众推出户籍类证明“跨省通办”便利服务。下面,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。

哪些户籍类证明可“跨省通办”?

一、京津冀户籍居民群众可就近在公安户籍派出所跨省(京津冀三地之间)申请开具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的户籍类证明,如: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码、户籍地址等。

二、哪些群众可以申请开具京津冀“跨省通办”户籍类证明,去哪里申请,需要带什么证件去申请?

京津冀地区户籍(家庭户)居民,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《居民户口簿》的,家庭户户内成员或户主,可持本人《居民身份证》就近向公安户籍派出所提出开具申请。

注意:公安治安派出所不受理户籍类证明开具申请!

三、群众提交申请后,当场就能开证明吗?

户籍类证明“跨省通办”分为直接出具证明、协查出具证明两种情形:

(一)直接出具证明情形。对于申请人申请出具的户籍证明信息,受理地公安派出所经查询可获取的,由受理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出具证明。

(二)协查出具证明情形。受理地公安派出所经查询无法获取申请人户籍信息的特殊情况,由受理地公安派出所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发出协查,户籍地公安派出所5个工作日内核查完毕,符合出具证明条件的,由受理地公安派出所为群众出具户籍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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